导读: 9月30日,沁县物价局对外发布关于调整该县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如下:
9月30日,沁县物价局对外发布关于调整该县2018年冬季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我县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沁县华阳供热有限公司:
为缓解我县集中供热价格矛盾,保障集中供热健康运行,根据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5)272号文件和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沁政专纪(2018)1号文件,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沁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沁政县纪(2018)26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我县集中供热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你公司遵照执行。
一、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现行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月调整为每平方米3.5元/月,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每平方米7元/月。
二、社会养老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五大宗教场所供热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
三、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当供热用煤价格3年累计达到基准价�10%时,适时启动供热价格调整。
四、你公司应在醒目位置,明码公示集中供热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保证供热时间及质量。
六、本通知从2018年供热季执行。
七、你公司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本通知在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沁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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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集中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