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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电费物业小区不得分摊电价或加收电费

长治楼宇地产网    来源:长治发改委    2018/8/31 18:31:45    浏览:

导读: 为全面规范长治市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8月24日上午,长治市发改委召开了清理规范市区物业小区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市区清理规范工作。会议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利斌主持,国网长治供电公司副经理李建宏、长治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人及市区物业小区负责人参加。

    为全面规范长治市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8月24日上午,长治市发改委召开了清理规范市区物业小区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市区清理规范工作。会议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利斌主持,国网长治供电公司副经理李建宏、长治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人及市区物业小区负责人参加。


网络配图


    会议传达并解读了全省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通知精神,强调代收电费物业小区应必须按目前我省目录电价执行,不得在我省目录电价外分摊电价或加收电费。对小区居民执行0.487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户严格按照我省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时间节点和下调金额,落实到终端用户,并将落实情况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原标题:市发改委召开清理规范市区物业小区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会议


本文转载自:黄河新闻网

编辑:1001

电费、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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