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房屋实施征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房屋实施征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太行西街以南,纬十二路以北,昆仑巷以西,西一环路以东。本项目征收对象为该征收范围内除橡胶厂家属院、紫金领秀小区、华熙苑小区、泰舸小区以外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
二、征收主体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长治市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实施单位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太行西街街道办事处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常青街道办事处
五、法律责任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五)房屋的装饰装修;(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8 年6 月15 日日
本文转载自:长治日报
编辑:1001
长丰、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