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中国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经中央文明委严格复查,并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长治再次荣登榜单,被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山西省唯一的地级全国文明城市。这是我市自2011年荣获、2015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以来,第三次摘得此项桂冠,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三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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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今,上党古城发生喜人变化,2011年12月20日,长治被正式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山西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2015年,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我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复查验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殊荣。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把文明城市创建与改善民生、造福百姓、促进社会和谐有机共融,带领全市人民,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城市文明程度稳步提升。
今年,为展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委决定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为顺利通过复查,全市上下积极做好迎检工作,举行大会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包街共建行动、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整治行动、志愿服务行动、"八礼八仪”活动、公益广告宣传行动五项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对电线电缆、"五小”门店、道路设施、园林绿化、犬类管理、交通秩序、无物业管小区、楼院、集贸市场、社会文化环境、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难度很大,"含金量”极高,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今天,我市凭借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稳健的经济发展,常态化的创建工作,精细化的城市管理,完善的公共服务,全民共创共建的机制,较高的群众幸福指数,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成绩来之不易,是长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记者 郜盼)
(原标题:2011年首次获评至今,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长治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本文转载自:上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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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文明城市